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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史馆陈列实物的通知
日期: 2013-03-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更好地展示我校悠久的办学历史、弘扬我校优良的办学传统,学校决定重新规划设计校史馆,充实校史馆的实物展品。为此,校友办与校党委宣传部联合下发通知,面向全校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以及历届校友,广泛征集校史馆陈列实物。具体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

1、学校早期的手写教案、教材、试卷,自制教具,学生笔记、作业、毕业论文等;

2、科学研究手稿、科研成果样品样机、科研项目证书、照片等;

3、学校历年使用过的印章图章、校徽校牌、学生证、毕业证、工作证、图书借阅证、各种票证等;

4、国家、省部级领导人和社会知名人士来校参观视察的照片以及为学校和个人书写的题词、贺信、字画等;

5、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纪念册等;

6、学校和个人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奖杯、奖牌、荣誉证书等;

7、学生社团、班级自办的刊物;

8、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对外交流的纪念礼品。

9、与西安文理学院建设历程和发展业绩的有关资料和实物(包括原西安师专、西安大学、西安教育学院、西安师范学校、西安幼儿师范学校)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1、捐赠。对自愿捐赠个人收藏的有关校史实物与资料者,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以作永志,捐赠物品在校史馆陈列,并注明捐赠者。

2、代管与复制。对特别珍贵的实物与资料,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代为保管或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完整归还本人。原件或复制件在校史馆展出,并标明物件出处。

三、征集要求

单位或个人移交的校史实物资料请配以详细的文字说明,最好能撰文讲述相关故事,并请填写移交清单,办理交接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征集部门:校党委宣传部 离退休工作处

2、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3月

3、征集地点:校党委宣传部 四个老干活动室

4、联系人:张烨 曹贤姿 联系电话:029-88215667 何丽 029-88249297

校党委宣传部 离退休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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