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离退休工作处工作人员廉政制度
根据党中央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指示和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现就工作人员保持廉洁规定如下: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工作人员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和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正派廉洁、遵纪守法,坚决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工作人员要以“三个代表”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克己奉公,忠于职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求任何特权和私利;
四、认真做好离退休管理服务工作,密切联系离退休教职工,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相互沟通情况,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意见和要求,能解决的要力争及时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五、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遵守用车制度,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六、本规定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离退休教职工进行监督,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