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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老年文体活动(社团)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 2018-05-1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西安文理学院老年文体活动(社团)管理办法(试行)

   西安文理学院老年文体社团(包括团、队、社等)是我院离退休教职工为丰富和充实个人生活、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真正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而自愿建立起来的群众性文体组织。各文体社团以自我娱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式开展活动。为使文体社团开展的活动规范合理,特制定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文体社团的性质西安文理学院老年文体社团是在我院离退休教职工自愿参加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成立的院内离退休教职工开展业余文体活动的群众性组织,接受西安文理学院离退处的管理。

   二、文体社团的的活动原则西安文理学院老年文体社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宪法、法律以及消极校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开展具有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思想性、娱乐性、趣味性文体活动,促进离退休教职工交流与沟通,陶冶离退休教职工的情操,增强离退休教职工的体质,为建设健康、和谐、高雅的校园文化服务。

   三、文体社团的成立、登记程序

   (一)、拟成立或原来已经按照一定程序批准成立的西安文理学院老年文体社团(包括团、队、社等),由筹备小组或原来社团负责人向离退处提出成立或登记申请,填写《西安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文体社团登记表》,并提交包括文体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名单、管理制度等书面材料,附送会员名单(同时提交电子版)。章程内容包括:

   1、西安文理学院老年文体社团的名称(西安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XXX协会[社团、对]);

   2、文体社团(包括团、队、社等)的性质和宗旨;

   3、文体社团(包括团、队、社等)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换届选举办法;

   4、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5、文体社团的活动形式(内容、方式)、组织纪律、管理办法等;

   6、经费的来源和经费管理办法;

   7、文体社团人员的组成。组建文体社团,须有一定规模的参加者,一般为每社团不少于10人。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是西安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

   (二)、经离退处审核合格批准准予成立或准予登记后,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方可开展活动。

   四、文体社团的撤销或注销西安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文体社团(包括团、队、社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离退处将予以撤销或注销:

   (一)违反宪法、法律、校纪校规;

   (二)半年之内未开展任何活动;

   (三)成员人数两年内不足10人;

   (四)文体社团(包括团、队、社等)不服从离退处管理;

   (五)文体社团(包括团、队、社等)自行提出要求注销;

   五、文体社团负责人各文体社团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公开选拔出社团负责人。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业务水平。文体社团负责人实行任期制,一般每届任期3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六、文体社团的招募与加入各文体社团要定期招募新成员。招募前,各社团要在适当时间,通过适当方式,将本社团招募新成员的要求、本社团日常活动安排和加入该社团的方法等告知退休教职工。西安文理学院退休教职工以个人自愿申请方式加入文体社团。凡申请参加文体社团者,提倡其适当向本社团交纳一定的会员费用,会费额度由各社团自行协商确定(费用全部由本社团保管和使用,年终须向会员报告会费的使用情况)。会费主要用于本社团日常活动,适当用于参加一些比赛和演出等活动。

   七、文体社团指导老师确需配备指导老师的文体社团,须由该社团负责人向离退处提出书面申请,经离退处会议讨论通过并备案后,正式聘用。

   八、文体社团活动时间、地点文体社团开展活动一般应根据社团的性质自己协商决定,以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以及自身的健康为原则,最好春秋两季为宜,夏天高温、冬季严寒季节不宜安排活动。

   九、文体社团的比赛与演出文体社团活动应以自娱自乐为主。如确需参加由学院或上一级老龄工作系统组织的比赛或演出等活动的,相关文体社团须事先上报离退处,经离退处会议讨论通过后,再予组织实施。参加比赛或演出活动的具体人员由相关文体社团视情况自行协商确定。参加者的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且身体健康。

   十、文体社团的有关费用文体社团开展的带有自发性质的活动,相关费用自理。经批准,参加由学院或上一级老龄工作系统组织的比赛或演出等活动的,离退处将视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社团指导老师的费用,由离退处会议讨论确定,酌情按月或按学期进行结算。

   十一、文体社团活动计划与总结每学期初(或学年初),各文体社团要自行商定具体活动内容和活动时间,拟定出本社团开展活动的阶段性计划;学年末,各文体社团要对本社团一年来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西安文理学院退休教职工文体协会(社团)年度考核登记表》。计划和总结均须上报西安文理学院离退处。

   十二、离退处的服务根据学院现有条件,离退处力所能及地提供活动场地、公用设备、运动器件、演出服装、棋牌等。负责对以上所有固定的场地、设备和器具等进行定期保养、维护和更新。协调文体社团负责人召开相关的工作会议,指导并督促文体社团制定阶段性活动计划(书面)、进行年终总结;了解和掌握文体社团的活动情况,为文体社团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资讯服务等。经批准,参加由学院或上一级老龄工作系统组织的比赛或演出等活动的,视情况帮助安排车辆,并在必要时指派一定的工作人员进行协助。

   十三、安全与保障参加比赛或演出活动的地点,原则上限定在本市范围内。为保障各类活动的有序开展,维护文体社团成员个人的利益,建议各社团成员遵照自愿参加、责任自负、安全第一、量力而行的原则选择参加社团活动。对于有可能经常参加由学院或上一级老龄工作系统组织的比赛或演出等活动的,提倡参加人员自行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给自己的人身安全增添一份保障。

   十四、公约的实施本《管理办法》于2011520日经离退处全处工作人员会议讨论制订,即日起生效。

附:

1《西安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文体(社团)登记表》

2《西安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文体(社团)成员名册》

3《西安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文体(社团)年度活动计划》

4《西安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文体(社团)年度考核登记表》

西安文理学院离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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