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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成立二级关工委组织的通知
日期: 2025-11-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体系,凝聚全校育人合力,为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环境,根据中办、国办46号文件、教育部党组34号文件及省委办公厅11号文件有关精神,经学校关工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各单位成立二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二级关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立意义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级关工委是学校关工委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是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离退休老同志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桥梁纽带。成立二级关工委,有助于整合各单位优质资源,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与在职教职工协同发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员育人格局,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青年一代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支撑。

二、成立要求

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二级关工委组建工作,将其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 二级关工委组成人员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自愿、择优原则,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在职教师代表、学生工作骨干等组成,设主任1名(原则上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1-2名(可由离退休老同志或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委员若干名。

3. 各单位须在125日前完成二级关工委组织组建工作,明确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并将《西安文理学院二级关工委组织组成人员备案表》(见附件)报送至学校关工委办公室(联系人:张亚男;联系电话:88249297)。

三、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关工委成立后,要在学校关工委的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需求,制定工作计划,创新工作载体,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学风建设引导、心理健康疏导、困难学生帮扶等各类针对性工作。

2. 要充分尊重和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主体作用,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支持,营造关心关爱老同志、支持关工委工作的良好氛围。

3. 学校关工委将定期对各二级关工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全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再上新台阶。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二级关工委组织顺利成立并有效开展工作。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关工委办公室联系。


          西安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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