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体系,凝聚全校育人合力,为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环境,根据中办、国办46号文件、教育部党组34号文件及省委办公厅11号文件有关精神,经学校关工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各单位成立二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二级关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立意义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级关工委是学校关工委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是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离退休老同志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桥梁纽带。成立二级关工委,有助于整合各单位优质资源,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与在职教职工协同发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员育人格局,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青年一代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支撑。
二、成立要求
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二级关工委组建工作,将其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 二级关工委组成人员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自愿、择优原则,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在职教师代表、学生工作骨干等组成,设主任1名(原则上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1-2名(可由离退休老同志或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委员若干名。
3. 各单位须在12月5日前完成二级关工委组织组建工作,明确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并将《西安文理学院二级关工委组织组成人员备案表》(见附件)报送至学校关工委办公室(联系人:张亚男;联系电话:88249297)。
三、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关工委成立后,要在学校关工委的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需求,制定工作计划,创新工作载体,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学风建设引导、心理健康疏导、困难学生帮扶等各类针对性工作。
2. 要充分尊重和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主体作用,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支持,营造关心关爱老同志、支持关工委工作的良好氛围。
3. 学校关工委将定期对各二级关工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全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再上新台阶。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二级关工委组织顺利成立并有效开展工作。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关工委办公室联系。
西安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