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教党(2021)34号文件规定和《陕西省教育系统关于推荐高校二级学院关工委组织建设的通知》陕教关委(2023)12号文件要求,现调整和补充我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成员、明确我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如下:
主 任: 分管离退休工作的校领导
副主任: 离退休党总支书记
成 员: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学工部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财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离退工作处处长及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继续设在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办理日常事务工作。
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的主要职责是:聚焦铸魂育人,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服务现实需求,支持和帮助青少年全面发展;组织动员“五老”结合工作经验和专业特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帮助青少年提升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素质,通过传帮带等形式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书育人能力;进军学校、社区、家庭“三个战场”,促进和助力家校社协同共育;开展法治教育,开展关爱帮扶工作,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