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规章制度 >> 正文



西安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逝世后丧事处理暂行办法
日期: 2018-05-1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西安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逝世后丧事处理暂行办法

   为做好离退休教职工逝世后丧事办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高级干部逝世后丧事改革的通知》,中共陕西省委《关于领导干部逝世后丧事改革的通知》、《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

(一)离退休教职工逝世后应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实行火葬;

(二)丧事从简,严禁铺张浪费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第二条具体要求

(一)离退休教职工逝世后,离退休工作处和学院相关部门领导应到家中慰问;

(二)离退休教职工逝世后,可举行小型遗体告别仪式。家属或本人生前要求丧事简办的,学院予以充分尊重和积极支持;

(三)离退休教职工逝世后,遗体应就近火化。不实行火葬的,不发给丧葬费和抚恤金,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也不得为其丧事提供方便;

逝世离退休教职工属少数民族者,应尊重其民族习惯,但本人生前有遗嘱或亲属要求火葬的,应予以积极支持。

第三条职责分工

离退休教职工逝世,丧事由离退休工作处牵头(部局级干部由组织部牵头),原工作单位负责,人事处、院工会、后勤集团等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协助(部局级干部院办协助)家属办理;   厅局级以上的干部逝世由组织部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条骨灰安放

按照有关规定,离退休教职工遗体火化后,骨灰安放在殡仪馆或根据本人及家属意愿安放在原籍和别处。

   第五条丧葬费、抚恤金

   (一)离退休教职工逝世后,遗属提供死亡证明三份、火化证明原件,以便办理,丧葬费、抚恤金、医保、存档等手续;丧葬费、抚恤金到学院账后,由离退休处通知家属到财务处领取;

   (二)丧葬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主要用途是:运尸、存放遗体、殡殓、化妆整容、火化、购骨灰盒、寿衣、以及租用告别厅(休息室)、鲜花、花圈等。丧葬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归遗属。

   第六条特殊问题的处理

   (一)离退休教职工非正常死亡(被杀、自杀、车祸等),亲属或有关单位应在尽量保护现场的同时,及时向派出所或公安部门报案,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人员逝世,丧事一般由家属在当地自行办理,并报告离退休工作处。由离退休工作处将抚恤金和丧葬费等汇寄给家属。确需学校派人的,离退休工作处应派人前往协助遗属办理有关丧葬事宜;

   (三)工资关系已转到原籍当地民政部门的我院离退休职工,丧事办理由当地民政部门和家属负责,原工作单位可采取多种形式表示悼念;

   (四)离退休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知名人士逝世,可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关报纸上刊登消息。

   第七条其它

   (一)离退休教职工逝世后,前来奔丧者费用自理;

   (二)对遗属提出的一些与丧事本身无关的问题(如住房调整、子女调动、困难补助等),待丧事处理完毕后,由学校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研究处理;

   (三)丧事处理完毕后,遗属应及时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四)其他特殊情况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本办法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

西安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丧事办理一般程序

   一、离退休教职工逝世,家属应通知离退休工作处一般工作程序为:

1.离退休处和有关部门共同去遗属家里表示悼念和慰问,并商议丧事办理的有关事宜;

2.拟发讣告。讣告内容可简要介绍逝世者姓名、职务、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工作单位、享年、逝世时间、火化时间、乘车时间,经征求家属意见后,应及时贴出,落款为离退休处;

3.离退休处在接到离退休教职工逝世通知后,应落实1—2名同志或委托原工作单位有关人员,协助遗属具体处理有关丧葬事宜;

4.离退休工作处工作人员应协助遗属带死亡证明书(死亡证明书在有关医院办理),与三兆殡仪馆联系办理遗体运送和火化事宜(殡仪馆联系电话:8552406185529400);

5.遗体火化时间应提前1—2天确定。由离退休工作处协助与车队或后勤集团办理有关用车手续;

6.原工作单位负责撰写逝世离退休教职工生平简介,并征求家属意见。厅局级干部和知名人士的生平简介由组织部审定;其他教职工的生平简介由人事处审定;

7.厅、局级以上干部、遗体告别仪式的主持、介绍生平由原工作单位同组织部商定,并通知上级单位和院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和有关单位参加。教授、副教授、处级干部、离休干部逝世,联系该单位的院领导介绍生平,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主持,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其他教职工逝世,遗体告别一般由原工作单位领导主持,部门负责人介绍生平。

   二、遗体告别一般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遗体告别及送花圈的单位、领导和个人(并宣读唁电、唁函)

2.奏哀乐,默哀

3.×××同志(先生)三鞠躬

4.介绍生平

5.根据亲属的意愿安排亲属代表讲话6.×××同志(先生)遗体告别遗体告别结束后,离退休处应留人协助家属办理骨灰存放等有关事宜。其他人员乘车返回学校。

三、遗属家庭有关问题

1.遗属生活费问题:遗属没有工作的,按文件规定由遗属填写《遗属生活困难申请补助费审批表》,附上遗属子女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由原工作单位或离退休工作处签署意见,报校人事处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手续并领款。按国家有关规定,遗嘱和子女可到社区办理低保手续;

2.药费报销:离退干部医药费报销按医保规定执行。家属确有特殊困难,需申请医药费补助,家属应写出申报报告交医务所,按有关政策处理。

西安文理学院离退休工作处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