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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离退休党总支关于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规定
日期: 2018-05-1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西安文理学院离退休党总支关于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规定

   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帮助离退休党员解决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的困难。防止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挂空”,确保每个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组织的教育管理活动之中。健全组织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确保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离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做如下规定:

1、认真查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凭证,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受手续,及时将离退休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并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2、将接受离退休党员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3、离休党员干部和原院级领导的组织关系原则上保留在我院离退休党总支,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

4、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保留在我院离退休党总支,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因年龄、身体健康等原因,长期不能到学院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部批准,可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街道党委或居委会党支部,就近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组织关系在我院的离退休党员,因就医、探亲或其它原因外出时间越过6个月,由学院党委组织部开据党员证明信件,到当地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定期向我院离退休党总支汇报思想;

6、过去已转归街道党委管理的退休党员,仍在街道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7、所有离退休党员要时刻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及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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